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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三大机制有效推进失实澄清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

来源:田东纪检监察网 作者:田东县纪委监委  罗科江 陈雷 罗蓬 发布时间:2020-11-16 10:38

田东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针对“三多”举报件中失实检举控告的问题,建立多项机制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工作,并出台《田东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对25件失实检举控告开展澄清排查工作,对其中2件开展诬告陷害认定调查,对1件失实检举控告公开澄清,有效激励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尽责的积极性。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压实三个责任。坚持把失实澄清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纳入监督执纪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开展,一体推进。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由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设置启动核查组、审查组和排查工作组,对应分管领导任各组长,压实领导责任。建立同步送审机制,对失实检举控告核查报告和澄清建议(方案)同步送审,探索澄清工作与查处诬告陷害同步实施工作方法,澄清的同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人按程序启动调查,压实承办人员送审责任。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排查工作列为定期开展的信访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对失实检举控告类问题建立专项台账,每季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压实信访排查责任。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整合三种资源。积极探索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公安部门进一步排查社会人员诬告陷害的问题,充分发挥公安与纪委监委协调调查优势。建立与信访部门的联动通报机制,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共享,重点对多年访、多层访、多头访人员进行数据对比,发现深层原因,及时有效解决矛盾。建立回访跟踪机制,整合单位组织资源,注重澄清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分析,通过所在党支部党内活动,结合日常回访,充分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坚持请示汇报机制,畅通两个渠道。专人负责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汇报,畅通领导决策信息沟通渠道。坚持请示汇报诬告陷害认定工作,启动前主动请示,调查中随时汇报,调查结果及时呈报批准,畅通诬告陷害认定请示渠道。定期汇报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结合日常信访信息分析,完善澄清工作汇报事项,畅通失实澄清工作汇报渠道。(田东县纪委监委  罗科江 陈雷 罗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