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风政风

重拳整治“微腐蚀” 守护“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田东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凤姣 发布时间:2020-12-29 23:12

涉及乡镇、社区、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也被称为基层微腐败,目前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的状态。虽然基层微腐败涉及的贪腐主体权力层次“微”,贪腐事项“微”,但基层微腐败造成的危害并不“微”,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惠农补贴、集体资产处置等领域,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容易让群众感到切肤之痛而深恶痛绝,直接影响到公权力的行使,影响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严重败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的执政之基,更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重拳整治“微腐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筑牢干部思想防线不断提高防腐拒变能力。通过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让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抵抗力。

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要建立完善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述职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强化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精准有力执纪执法,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

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新媒体平台、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组织开展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辖区村组干、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代表、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机制。利用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大惩处力度。要持续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养老低保、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严惩不贷,震慑“微腐败”行为发生,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提升基层的监督能力。采取跟班学习、跟案实战、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专项治理村级工作站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等,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监督力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合力。(义圩镇人民政府  黄凤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