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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职务犯罪“活案例” 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来源:田东纪检监察网 作者: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 陆巧 发布时间:2020-07-27 18:16

7月23日上午,田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田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梁某辉涉嫌犯受贿罪一案,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交通运输局干部及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职工等80余人旁听庭审。

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梁某辉在担任田东路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先后收受3家物流公司和从事运输业务的亲属给付的款项共计7.35万元以及其中一家物流公司20%的股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上述公司及亲属违法超载的车辆给予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公诉机关认为,梁某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进行审理,整个庭审活动高效有序,被告人梁某辉当庭认罪认罚,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课,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活案例”,为自己严格依法履职,远离职务犯罪敲响了警钟。(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陆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