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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中共田东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03-29 08:39

田东县义圩镇甲芬村党支部书记黄忠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8年至2014年,黄忠良担任田东县义圩镇甲芬村十吉屯组长。期间,黄忠良以其本人名义在义圩镇农村信用社开设专门存折账户,用于接收十吉屯集体公益林补偿金,并保管存折至2015年年底。2008年4月至2015年5月黄忠良先后7次从上述账户中擅自取出137000元借给他人或用于本人日常生活开支。2012年至2015年间,黄忠良陆续归还104000元,仍有33000元未归还,案发后,黄忠良于2019年12月10日将尚未归还的33000元退回十吉屯集体账户。2020年2月,黄忠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田东县祥周镇布兵村村务监督委主任兼合塘屯11组组长陆永宁工作失职问题。 陆永宁明知布兵村合塘屯11组吴某户于2015年前在合塘屯已经建有一栋一开间二层砖混结构的楼房,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仍同意其申请并把名单上报村民委进行评议,且评议会上未提出异议,导致该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8000元。对此,陆永宁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陆永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