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要闻

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田东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15 14:45

田东县监察委员会  田东县公安局

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田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田东县监察委员会、田东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名额为男辅警员4名,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身高1.65米以上;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退役士兵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8.中共党员优先;

9.持有汽车驾驶C证以上优先;

10.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优先;

1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12.要求常住户籍为田东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2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 一17:00,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以根据情况顺延。

2. 报名地点。田东县公安局政工室(办公楼10楼),电话:5237358。

3. 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 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填写《田东县监察委  田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

经现场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田东县政府网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田东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看护警务辅警,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如参加执行街面巡逻防控等任务每人每月特殊岗位津贴500元,年度考评合格的享受绩效奖励,单位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执行任务期间或出差,享受相关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7.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8.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将违法违纪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部门核查。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76-5237358

招聘监督单位:田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776-5235329)

田东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776-5221010)

 

附件:2020年田东县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