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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田东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18:38

现将我县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醉驾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田东县应急管理局退休干部李庆醉驾案

2020年5月4日晚,李庆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田东县百通路处被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庆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1.81mg/100ml。因此事,李庆于2020年7月30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3月,李庆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二、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干部林泽伟醉驾案

2020年2月27日晚,林泽伟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田东县城东宁东路交警大队路口路段时碰撞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后逃逸,随后被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询到其信息并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泽伟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98.6mg/100ml。因此事,林泽伟于2020年8月17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1年3月,林泽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以上典型案例的发生,说明我县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漠,对纪法缺乏敬畏,自律能力弱化。酒后驾车行为绝不是小事小节,是触犯法律、违反纪律的行为,必然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全县广大党员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