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公开事项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0 16:04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

2019年度部门决

 

 

 

 

 

 

 

 

 

目录

 

第一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 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含本级和下属单位1个,本级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共9个职能室。下属单位中共田东县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2019年机关编制核定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下属单位中共田东县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名,派驻13个纪检组编制核定数行政编制数为46人。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组长编制核定数为9人。其中机关行政在职在编人员29人,事业中心2人,后勤工勤人员1人;实有退休人员8人,派驻13个纪检组实有人数为40人。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共9人,实有在编人员合计81人,我单位的人员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

 

第二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27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1.8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8.3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预算经费建设基层信访平台。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11.85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8.3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预算经费建设基层信访平台;县委巡察、巡察组人员、纪检组人员调入,充实队伍,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相应增加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此项。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此项。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此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此项。

6.上年结转和结余67.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35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未能及时使用。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279.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4.1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预算经费建设基层信访平台;县委巡察、巡察组人员、纪检组人员调入,充实队伍,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相应增加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97.31万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察委、纪检组、巡察办、巡察组机关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具体包括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召开纪委、监察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会议工作等其他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4.56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巡察组人员、纪检组人员调入,充实队伍,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相应增加等,2019年调整人员薪资增加人员经费,2019年抽调34人开展县委巡察工作追加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120.35万元减少6.2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缴费基数调整以及2016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做实,2019年无需调整,故下降。

3.卫生健康支出(类)52.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及聘用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41.07万元增加11.72万元,增加28.53%,主要原因是全县贯彻执行《田东县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公务员在职在编人员调入,人员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此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2.34万元,下降77.16%,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年度预算结余经费。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为1052.49万元,支出126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1%;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2万元,增长18.8%。其中:基本支出1122.65万元,项目支出141.53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9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退休公务员年中追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物业补贴、年中上级转移支付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县纪委、监察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另有些未结款项结转下一年度再结。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县纪委、监察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2019年度二层事业人员新增,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县纪委、监察委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此项资金为上级拨付资金,用于信访业务工作开展经费,不在本县年度预算经费范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人员调动,人员缴费基数高低不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无年初预算,年中追加。主要用于做实2018年后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的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0.28万元,支出决算为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2019年度追加执行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6%,预决算差异原因年度考核绩效的调整发放,以及人员的增减变动,全县贯彻执行《田东县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办法》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追加预算经费支出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4.14万元、津贴补贴232.53万元、奖金253.49万元、事业绩效工资3.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保险缴费3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5%。差异原因人员增减变动相关交通补贴等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5%。差异原因2019年执行县委文件,在职在编职工进行身体体检,年初无预算,属年中追加预算经费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田东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72万元,完成年预算12.5万元的93.7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及2018年度决算均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无此项三公业务。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田东县纪委、监察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万元的93.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购置了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纪检监察案件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县纪委、监察委、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组等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93万元,平均每辆2.6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完成年初预算4.5万元的84.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费开支。决算数比2018年度决算数4.37万元减少13.27%,主要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或者简单工作用餐解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2次,人次29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国内接待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与市各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对应的经费都对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办案督查巡察工作等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33%。组织对“大案要案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案要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2分。目标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控制、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到位率、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支出规范性、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情况好,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各项内容和指标均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满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广西田东县纪委监察委.XLS